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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0-04-30 21: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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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现行《办法》是2017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对规范我市标技委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随着新标准化法的发布和国家、省专业标技委管理办法的修订,在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现行《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标准化工作的新需求。一是工作内容有待完善,缺少标准信息库建立、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等相关内容;二是秘书处承担单位条件及主任委员、专家委员的工作职责不够清晰;三是委员的来源、构成及数量要求不够明确。四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家委员获得感不强,承担单位工作效能不高,监督考核有待加强。因此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对市标技委的管理职责、组织架构、组建程序、工作要求、考核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分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说明《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二是明确了市标技委的性质(非法人技术组织)和设立原则;三是规定了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及市标准化院在市标技委统一管理、分工管理、协助管理中的职责。

    第二章为“组织架构”,分为1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市标技委的组成和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及副主任委员、副秘书长名额等要求;二是规定了委员的相关方来源和任意一方的委员人数的限额;三是规定了市标技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专家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四是明确了主任委员主持市标技委工作的职责;五是规定了市标技委秘书处承担单位条件;六是规定了市标技委委员人数要求。市标技委委员15名以上、分标技委委员11名以上,且总数均为单数。规定同一单位在同一市标技委任职的人员不得超过3名,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等;七是规定了市标技委委员的职责,以及征集和解聘情形。

    第三章为“组建、换届、调整”,分为1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市标技委组建程序和条件;二是明确市标技委的筹建程序、相关材料报送和技术审查、印章制发和管理等;三是规定了市标技委每届任期(4年)及换届要求等;四是明确了市标技委调整及审批程序。

    第四章为“工作要求”,分为9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市标技委具体工作任务;二是规定了市标技委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化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三是明确了市标技委需审议的具体事项;四是规定了市标技委年会、档案管理、财务制度等内部管理要求。

    第五章为“考核监督”,分为7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市标技委的考评要求;二是明确了市标技委的整改情形和撤销情形。

    第六章为“附则”, 共3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分标委在工作要求、考核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规定《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三、实施时间

    2020年6月1日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室:标准化处

    电话:0574-89189784

    政策原文: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