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7浏览次数:次字体:【大中小】
主要职责:
(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能履行公益性职责。
(二)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验、调查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市场主体及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统计等工作。
(五)承担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和档案价值综合开发利用。
(六)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建立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档案信息网络。
(八)参与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超
联系电话:0574-87324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