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市市场监管局代市委办、市政府办起草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公布,向社会征求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241143483@qq.com;
2、传真:89189830;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1420房间;
4、联系电话:55330738;联系人:王昉;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4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docx
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未在征集期内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