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商标品牌战略若干意见》(甬政发〔2015〕212号)以及《关于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612号)等相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我们拟对2020年度宁波市首批商标品牌战略给予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来电向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89189795)反映。
附件:2020年度宁波市首批实施商标战略资助资金汇总表(公示附件).xlsx
邮箱:864433154@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