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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监理项目询价邀请函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01-20 15:24:21
  • 阅读:
  •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的建立要求,对“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监理”项目进行自主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目标和内容:

    1、建设目标:

    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全市农贸市场监管相关数据,建设市场交易、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便民服务、治理体系“五位一体”的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交易监管精准可视、秩序监控职能高效、食品安全一链通达,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动我市农贸市场向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

    2、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AI行为智能分析设备购置、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软件开发、农贸市场智慧监管数据中心建设、模型构建和系统集成等。其中,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软件开发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市场交易管理、经营秩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电子台账管理、统一编码管理、大数据分析展示、移动应用和接口;农贸市场智慧监管数据中心建设包括数据库设计和数据处理及管理软件开发。

    (二)监理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三)服务期限:项目实施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起,至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监理服务要求

    投标人要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有关文件及规范等的要求并根据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协助建设方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验收以及文档资料审核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顺利完成预定目标,实现设计功能,保障各项建设任务的按期完成。

    三、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监理资质,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实施完成信息化项目监理案例2个及以上。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需提供报价、监理方案、服务承诺、项目组人员安排等;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并封装后于2021年1月28日17:0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报价时,请同时提供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资质(复印件盖章)。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189787;地址:宁波市和济街69号721室。

    五、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报价文件基础上,组织采购小组进行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商务磋商,签订合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