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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01-06 17:04:23
  • 阅读:
  • 2020年12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宁波市正式获评“浙江省食品安全市”,有效期4年。

    2020年以来,宁波市全域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经过自评、省创建办评价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高质量达到浙江省食品安全市标准。

    创建期间,全市紧紧围绕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的目标,把牢坚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坚持老百姓食品安全满意度高线“两个关键”,不断强化党政同责,推进民生工程,开展联合整治,严惩违法行为,深化社会共治,并探索创新形成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宁波模式”、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网络订餐智慧监管等一系列全省领先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宁波做法”,切实实现了“以创建促提升”的长远意义。

    创建亮点:

    “清单式”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以清单的形式细化了工作要求、工作任务、任务期限。

    “科学化”谋划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2025年、2030年的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食品领域改革,全面提升全市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多层次”深化食责险“宁波模式”。创新组建食责险“共保体”,并创立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组织“宁波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拓展了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维度,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目前,宁波市食责险累计保费收入8316.77万元,保额228.66亿元,规模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分领域”治理食安民生焦点热点。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即“一老一少一农”),多部门通力合作,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智慧化”破解新兴业态监管难题。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统一、多部门共享、贯通全链条的食品安全联动追溯平台。加强网络订餐“以网管网”,实现对网络订餐“线上监测+线下查处”的高效精准监管模式。推进校园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云守护”行动。

    “系统性”推进食品产品转型升级。着眼传统特色小作坊,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从与人民群众紧密关联的“菜篮子”入手,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设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2家。

    下一步,我市将以省食品安全市创建为契机,自我加压,加强监管创新,推进民生工程,开展联合整治,严惩违法行为,深化社会共治,争做浙江省食品安全市中的“模范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