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食盐智能监控服务单位的公示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10-09 1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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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的智慧监管,我局于2021年9月17日在我局外网发布了《关于食盐智能监控服务项目的询价邀请函》,并于10月8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意向单位开展了评审,最终确定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我市食盐智能监控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0574-89189768
局机关纪委 0574-8918984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