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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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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公开征求《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11-01 16:20:34
  • 阅读:
  •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我局对《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1年6月29日和9月14日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至截止日期未收到意见建议。后期,根据财政部门意见,我局对办法的实施年份做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通信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联系电话(传真):89189867;电子邮件地址:87843719@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11.1.doc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日公开征求《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意见征集已结束,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2条,不予采纳2条。

    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汇总)

    序号

    意见单位

    意见形式

    反馈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

    已采纳意见条款

    /未采纳原因

    1

    个人

    邮件

    宁波市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是否可以改为“认证奖励经费”,这样更能激励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办法》不符合政府奖励类型的条件。

    2

    个人

    邮件

    建议适当提高补助金额,增加每年的监督评审费用,尽可能不让企业添资。

     


    一是体现新老政策的延续性;二是《办法》增加了补助事项,但总补助经费未增加;三是政府补助是引导经费,不作包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