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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11-24 09:58:26
  • 阅读: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标准化、质量管理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技术服务,标准相关领域的宣贯和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综合标准化研究

    专技

    1

    负责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交通物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

    法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区域经济学、工商管理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2.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做要求)。

    中东欧标准化研究

    专技

    1

    负责围绕标准国际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数字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决策咨询、项目研究与技术服务工作。

    法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工商管理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2.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做要求);3.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或大学英语六级(分数达560分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八级或雅思分数达6.5分及以上或托福IBT分数达90分。

    注: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4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本人简历、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填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bzhyzp@126.com(邮件主题请写“姓名+应聘XXX岗位”),考生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后必须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是否收到和完好。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本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ningbo.gov.cn/)、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同时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以公布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为准)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超过20: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直接面试流程

    (1)资格复审

    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疫情防控需要,需提供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和《面试通知》。

    (2)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此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以及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笔试+面试流程

    (1)资格复审

    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需要,需提供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3)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此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以及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人事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C座;

    E_MAIL  :bzhyzp@126.com;

    联系电话:0574-87206243;

    联 系 人:张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71283。

    附件: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