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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三规范“直播带货”护航双十一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11-05 16: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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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一度“双十一”购物节临近,为规范经营者“直播带货”行为,10月29—11月3日,海曙区局对辖区内的21家大小直播间进行走访指导规范,推进行业有序竞争。

    据了解,目前直播间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终端消费商品主播直接带货销售,往往一个经营者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品牌开设多个直播间,比如雅戈尔在不同地区同时有6个直播间开播,广博文具则根据不同的品牌和平台在公司内开通3个直播间;二是对于无法实现线上交易的商品,直播间主要以引流为主,如4S店或二手市场的汽车销售。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时间安排,直播间对于直播时间有相应的定位,时间跨度可以从早上8:00到凌晨4点。

    根据经营者直播间的不同功能,海曙区局通过行政约谈、法律培训、直播间实地检查、直播商品抽检等不同方式加强直播带货管理,另外也对经营者提出三个规范要求。

    一是规范直播带货商品。对于直播间带货的商品,严格要求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商品品质关。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的直播间,带货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安全标准,带货普通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二是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双十一期间流量激增,经营者为刺激消费增长,往往在直播间采用“出位”言行博取眼球。执法人员督促各直播间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直播人员言行,禁止出现虚假宣传、言行低俗、价格误导、商业诋毁贬低同类竞品等各种违法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出现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三是规范直播带货售后。针对双十一期间出现销售、退换货、投诉举报同步激增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直播带货经营者及时更新后台服务数据,避免出现商品低价“超售”。对带货商品引起的投诉举报纠纷,执法人员予以分类分别快速处理,对普通的退换货纠纷和超售要求经营者积极配合履行卖家责任,做到解决处置不出店;对直播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予以执法调查处置,尽力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