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对《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意见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管处。联系电话:89189795,电子邮件地址:864433154@qq.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18日
相关部门对《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 馈 意 见 | 采 纳 情 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管理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公平性审查意见 | 建议第一条“根据……精神”中加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2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行〔2020〕17号)。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