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省部属有关高校、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评委、高评委以及正高评委会专家库,现就推荐增补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格、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质量技术基础相关专业,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中评委和高评委专家应取得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正高评委专家应取得正高级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五)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经个人自荐、单位审核同意,由主管部门(或协会)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增补中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名,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名,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不超过3名。
(二)提交材料。提交《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名单》《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推荐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科研奖项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审核批准。由省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推荐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专业分类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上报人社厅审核并录入职称评审系统专家库。
三、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联系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虞新华,联系电话:0571-89767173,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7楼717室,邮政编码:310005。
附件:1.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名单.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