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文字:
保护视力色:
药品GSP现场检查公示(宁波明州普华医药有限公司)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2-01-19 16:06:43
  • 阅读:
  •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和《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工作程序(试行)规定》,经对申报单位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验收申请表》及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并定于2022年01月20日赴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按程序进行审核,做出决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宁波明州普华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

    仓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上何、夏施村(奥克斯工业园B1楼)

    法定代表人:叶庆盛

    企业负责人:叶庆盛

    质量负责人:卢小健

    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01月20日—21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监督电话:0574-8918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