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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市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的通报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2-10-21 15:01:45
  • 阅读:
  • 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市特检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各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部署,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 年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监察工作的通知》(甬市监特﹝2022﹞185 号)有关要求,市局对全市10家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开展2022年综合量化记分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

    综合量化记分工作由市局特种设备处统一组织,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针对前几年全市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结果不甚理想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2021年度维保单位没有达到A级的现状,市局于4月25日召开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座谈会,通报2021年度全市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分类监管及综合量化记分情况,分析研判简易升降机行业安全状况,对2022年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监察工作做出部署,并对量化记分规则进行解析。第二阶段,于7月至9月期间,组织专家组按照《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记分表》,对全市10家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的许可条件保持状况和质量体系运行状况进行记分;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起重机分会随机抽取100台在维保合同期内的简易升降机,对照《简易升降机维保质量现场抽查记分表》逐台打分,按每家10台算出平均分作为维保单位现场维保质量得分。第三阶段,累计监督检查记分、现场维保质量得分和违法违规量化记分得出各维保单位综合得分,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分类(见附件)。

    总之,今年各家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总体得分较好,全市范围内没有C、D类维保单位。宁波正力电梯有限公司、宁波佛玛特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德兴龙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浙江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波顶力起重机有限公司、宁波奥尼斯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奋钧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弘南电梯有限公司、宁波鄞州甬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被评为A类;金华市顶菱货梯有限公司被评为B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分析

    本年度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监察工作中发现,部分问题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且具有普遍性,具体汇总如下:

    (一)施工设备、检测仪器超期未校验,其中,声级计应进行检定,而非校准;

    (二)培训记录不完整,见证材料存档不齐全;

    (三)维保记录、自检报告填写不规范;

    (四)未定期开展维保质量目标考核、分析;

    (五)维保人员现场作业时缺少必要个人防护,安全意识不足;

    (六)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维保资料存档不完善。

    今年在综合量化记分过程中共发现问题隐患35项,较去年下降25.71%;现场维保质量抽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98项,较去年下降14.12%;全市未查处简易升降机违法违规行为,未接收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各维保单位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均超99%。我市简易升降机整体维保质量同比呈上升趋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的维保事关设备运行和本体安全。虽然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精准部署、补齐短板,今年的总体成绩较往年有较大跃升,但简易升降机的维保和安全永远在路上,需要全社会持续重视、常抓不懈,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根据简易升降机维护保养单位分类监管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分类等级的维保单位实施不同的安全监管。各维保单位要对在本次综合量化记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认真梳理作出整改落实,对A类维保单位,以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主,尤其是对于因管理疏忽而偶发一般性问题的维保单位,适当减少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的频次;对B类维保单位,以督查指导和整改落实相结合,督促其向A类维保单位学习,梳理分析扣分事由,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并在规定限期内向市局特种设备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各地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继续加大对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检查的力度,持续深化简易升降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我市简易升降机维保质量,严密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市特检院要强化日常检验质量,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持续追踪,有效形成问题隐患的整改闭环。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对简易升降机的监管工作,切实发挥技术保障、支撑作用。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须做好简易升降机维保质量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封闭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2022年全市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定类别

    监督检查

    记分

    现场维保质量得分

    违法违规量化记分

    综合量化记分

    1

    宁波正力电梯有限公司

    A

    49

    18.32

    30

    97.32

    2

    宁波佛玛特电梯有限公司

    A

    48

    18.69

    30

    96.69

    3

    宁波德兴龙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A

    47

    19.18

    30

    96.18

    4

    浙江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A

    47

    19.08

    30

    96.08

    5

    宁波顶力起重机有限公司

    A

    47

    18.81

    30

    95.81

    6

    宁波奥尼斯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A

    46

    19.33

    30

    95.33

    7

    浙江奋钧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A

    46

    18.66

    30

    94.66

    8

    宁波弘南电梯有限公司

    A

    45

    19.13

    30

    94.13

    9

    宁波鄞州甬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A

    44

    19.26

    30

    93.26

    10

    金华市顶菱货梯有限公司

    B

    35

    19.31

    30

    84.31

       关于2022年全市简易升降机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