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合议评审和审查表决等评审程序,确定20家组织为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组织。现予公示。
质量奖初选组织(10家,按行政区划排序):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区)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江北区)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区)
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
宁波市第一医院(市本级)
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本级)
质量创新奖初选组织(10家,按行政区划排序):
宁波博洋家纺集团有限公司(海曙区)
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海曙区)
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
康赛妮集团有限公司(江北区)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区)
宁波怡人玩具有限公司(北仑区)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鄞州区)
浙江力玄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
质量奖初选组织备选(2家,按得票数排序):
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联系电话(传真):89189930。
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