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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药品检验所LIMS系统首批电子检验报告顺利发放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2-03-14 1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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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2〕1号)要求,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今年承担了酚磺乙胺注射液的国家药品抽检任务。市药检所自2月9日收到首批样品起,做到第一时间收检登记,随到随检,至今已受理样品124批次,3月9日应用LIMS系统生成并发放2022年度首批国抽电子检验报告。

    一是联合第三方,过渡电子检验报告。在此次成功发放电子检验报告书前,市药检所通过第三方信息公司技术支持,借用平台将数据结论转化成电子检验报告,并上传至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

    二是LIMS系统建设,实现自主生成。市药检所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系统建设过程中,通过技术开发LIMS系统与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有效完成对接工作,并于今年开始正式生成电子检验报告。

    三是磨合LIMS系统,关注推送问题。在首批电子检验报告的生成推送过程中,市药检所按照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要求充分关注报告书细节,如规格中分子式数字的下标以及生成的电子检验报告中电子章位置,推送时出现PDF格式电子检验报告书发送成功但检验数据未能同步上传现象等。

    四是逐步调整完善,顺利推送电子报告。与LIMS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和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分别进行沟通与反馈,通过增加报告书内容字段等方式,不断修改完善LIMS系统程序,最终顺利完成电子检验报告和检验数据的推送工作。

    市药检所将严格按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要求,严把检验报告质量,严控收检上报时效,严防出现问题纰漏。同时,逐步扩大检验领域电子检验报告书发放工作,充分发挥LIMS系统作用,持续推进“数字化药检”改革,高效推动检验检测工作,以此满足数字监管要求,为数字监管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