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相关药品监管,按照2022年防疫专项抽检工作计划要求,截至3月22日,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完成21个品种191批专项抽检。检验样品覆盖海曙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市)的流通领域和使用单位,涉及101家生产企业,合格率100%,总体质量良好。
一是所涉品种剂型广而标准繁多。如双氯芬酸钠涉及肠溶胶囊、缓释胶囊、肠溶缓释胶囊、缓释片、缓释片(Ⅰ)和缓释片(Ⅴ)6个剂型9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4批次样品,涉及中国药典或局颁标准共计8个质量标准。
二是检验开展依据资源有效整合。依照风险分级防控机制,筛选除基本药物目录之外市场上流通广、使用量大的品种,并根据执行标准不同采购对照品、试剂和色谱柱,有序协调所用仪器设备,确保专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药品质量分析坚守“数据内核”。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随时研判随时处置,保证数据可靠性。通过对检验项目的数据汇总和系统分析,开展宁波地区防疫相关药品质量情况整体评估,以此助力防疫药品“质优”发展。
市药检所始终以“四个最严”为根本指南,在市局的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和全系统各部门通力合作下,以信息化指引监管技术现代化,实现风险管理,服务智慧监管,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激发新时期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