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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挂牌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2-07-21 17: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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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首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即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前,经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我市第二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挂牌。根据省药监局工作要求,我市去年遴选认定首批6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这些医院在治疗化妆品不良反应、提交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第二批挂牌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分别为: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余姚市人民医院、宁海县第一医院、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目前,我市有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1家,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12家,覆盖到全部10个行政区(县、市),基本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消费者化妆品不良反应就近就医需求。

    两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的遴选认定,为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增添了活力,为消费者化妆品不良反应咨询、治疗增添了一抹靓色。随着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逐步深入,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提交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78份,同比增长274%;12家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报告394份,占全市总报告数的50.6%,其中5家已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值。为我市消费者美丽用妆、安全用妆提供了医疗保障,为我市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及时有效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提供了数据支持。

    小贴士: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特殊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

    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一)导致暂时性或者永久性功能丧失,影响正常人体和社会功能的,如皮损持久不愈合、瘢痕形成、永久性脱发、明显损容性改变等;

    (二)导致人体全身性损害的,如肝肾功能异常、过敏性休克等;

    (三)导致住院治疗或者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住院治疗的;

    (四)导致人体其他严重损害、危及生命或者造成死亡的。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分析评价、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及时有效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宾馆)、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按照规定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我市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宁波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县、市)、功能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为区(县、市)、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