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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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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一批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3-06-13 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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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活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通过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法查办了一批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一案三查,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未经许可从事电梯维保活动、违法分包电梯维保业务

    案情简介:

    宁波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案、宁波某电梯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电梯维保活动和未经电梯使用单位书面同意转包维护保养业务案以及上海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电梯维保活动案。2023年4月13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波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3台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

    经查明,宁波某电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与宁波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同时未经过宁波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擅自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给同样未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的上海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至违法行为被海曙局依法查处之日,涉案3台电梯实际由上海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涉案三台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宁波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电梯使用单位未确保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的行为;宁波某电梯有限公司和上海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公司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二: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

    案情简介:

    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案。2023年3月15日,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波某化学有限公司的压力管道安装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项目大部分压力管道均由有资质单位安装并进行告知、开展监督检验,但其中一段吹扫球系统管道共234米由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安装施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无压力管道生产(安装)许可资质。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安装费)78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

    案情简介:

    宁波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2022年2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大闸的一处塔吊租赁和工地电梯租赁场地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一台已安装好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正在作业。当事人无法出示该设备的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登记证。执法人员对该场地内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予以查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自升塔式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