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起草《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通信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1020室
电子邮箱:fgc@scjgj.ningbo.gov.cn
联系电话:89189848
联系人:钱文虎
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
附件: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情况说明.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未在征集期内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