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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公益广告投放医院健康联播网项目的采购公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3-09-19 17:01:32
  • 阅读: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月各项活动,全面宣传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浙里食安”共富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让更多市民了解、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我局拟以“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公益广告投放医院健康联播网项目。现向社会公开询比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1、广告内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浙里食安”共富标志性成果宣传

    2、广告形式:视频广告;广告时长版本:15秒、30秒或者1-5分钟。

    3、发布范围:公立医院公众宣教屏

    5、发布时间:三个月,自视频广告片定稿开始计算;每小时6次/屏,每天播出60次/屏广告;漏播按1:2比例在同时段补播。

    6、投放数量:不少于50家公立医院公众宣教屏(需包含宁波市区所有三甲医院)。

    二、报价单位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有意参加此次询比采购的,请在2023年9月25日17:00前向我单位索取询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 陆万元整(¥ 60000 元)。

    纸质报价文件(提供一正三副)需盖章并封装,于2023年9月27日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联系人:王立挺、金生华,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四、其他事项

    在满足报价要求的基础上,组织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商务磋商,签订合同。不明事项及活动相关细节可致电0574-89189764,咨询联系人: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