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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浙里食安”宁波标志性成果互动活动项目的采购公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3-09-19 17: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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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共同富裕“甬有食安”样板建设,全力打造“浙里食安”共富系列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感知度、满意度和影响力,我局拟组织开展“浙里食安”宁波标志性成果互动活动项目。现向社会公开询比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1、“浙里食安”宁波标志性成果采集,围绕“浙里食安”宁波形成的系列特色性工作,开展系列专访。形成的成果可以出现在本地主流媒体,包括传统纸媒和新媒体。

    2、“宁波食安”AI形象设计。

    3、浙里食安有奖问答(开发游戏问答小程序,在线上开展有奖问答,线下领取奖品)。

    4、食安共富线下活动。

    二、报价单位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有意参加此次询比采购的,请在2023年9月25日17:00前向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索取询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整(¥ 130000 元)。

    纸质报价文件(提供一正三副)需盖章并封装,于2023年9月27日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联系人:王立挺、金生华,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四、其他事项

    在满足报价要求的基础上,组织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商务磋商,签订合同。不明事项及活动相关细节可致电0574-89189764,咨询联系人: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