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童*(准考证号:2023010100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根据《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规定,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现公布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专利预审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 | 20230101016 | 55 |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13:30-17:00
(二)地点: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新区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A区A5幢4楼)417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本人简历,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三)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联系,详见招聘公告。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