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奉化西坞新迪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松岙章周静超市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莼湖分公司销售的蜜桔,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莼湖先进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莼湖黄建用点心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