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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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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27期)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4-11-12 1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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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白友群食品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彭丽萍蔬菜行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暖欣蔬菜行销售的茄子,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方桥村方桥农贸市场(吕成忠)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方桥村方桥农贸市场(陈华龙)的茄子,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奉东灶头餐饮店销售的海蜇(自制),铝(Al)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7.xlsx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7.wps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