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4年第2批)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2-08 11:38:55
阅读: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原省质监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出租车计价器(1.16-1.31).xls
燃油加油机(1.16-1.31).xls
呼出气体(1.16-1.31).xls
辐射源(1.16-1.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