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求,对“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分析及提醒服务”项目进行自主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相关单位参加询价。
一、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服务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拟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如下服务:
1.1服务目标
通过提供日常数据统计、监管任务执行结果及效能分析、应用咨询等专属支撑服务,对双随机监管开展情况进行质量监测,深入挖掘部门双随机监管潜力,变事后追查为事前控制,有效预防不规范检查行为,全面提升监管质效,优化提升宁波市营商环境。
1.2服务内容
一、日常数据服务:在服务期内,为市本级及功能区监管部门在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时遇到的问题提供日常数据信息服务。
二、数据即时提醒服务:在服务期内,为市本级及功能区监管部门在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情况,提供即时提醒服务。
三、部门监管任务执行质量与效能提升辅助服务:在服务期内,对市本级及功能区监管部门在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
+监管”)平台开展监管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预算资金为9万元。
(三)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响应
采购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根据询价单位工作安排和数据统计分析时效实际情况有效推进。
二、报价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自行对询价单位就项目实施具体要求进行了解,准备报价所需的具体资料。
(二)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 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其他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其中项目总价不高于9万元人民币。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考量条件,资质及业务能力也会一并纳入考核。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对项目标准规范制定的内容理解进行阐述;
(三)报价方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副本放在一个包封内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2024年4月19日16:00前,密封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7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各单位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合作意向单位,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80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807室。
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报价函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