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改提办 宁波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波市农贸市场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改提办发〔2023〕1号)规定,经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评议,现将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4月26日。公示期内,对上述补助项目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信形式提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异议者应提供联系电话,单位的需加盖公章。联系人:谢峰明,联系电话:89189792、13819801505。
附件:补助明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