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奉化发于农产品超市销售的沙糖桔,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春娇奶奶餐饮店销售的线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红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瑜桃记蟹煲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诗蕊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韭菜,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汇总表(10).xlsx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