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奉化方桥马建奇食品店销售的腌豆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溪口赵攀果蔬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新尚一超市销售的线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杨传吉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浙江客必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