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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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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14期)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4-06-05 08: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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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奉化飞艳炒货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橙子,24-滴和24-滴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区诚诚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老友水果店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区城南弄堂餐厅销售的蚕豆,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毛紫菲蔬菜行销售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14.wps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汇总表14.xlsx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