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大活动供餐单位智能“阳光厨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线上排查第三方服务的询价邀请函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4-08-05 10:32:09
  • 阅读:
  •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对“智能‘阳光厨房’风险隐患线上排查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自主询价采购,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相关单位参加询价。

    一、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为确保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效能,拟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如下服务:

    1.在服务期间,提供满足要求的智能“阳光厨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线上巡查的信息化应用场景,并按照实际需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线上排查服务。

    2.提供智能“阳光厨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线上巡查信息化应用场景的培训服务。

    3.提供线下和线上技术保障服务,包括指派技术人员到使用现场解决问题,并对系统进行系统保障,以及通过在线工具、服务电话等途径,提供在线式服务方式,在线服务能够及时、方便地提供维护服务。

    (二)预算资金为10万元以下。

    (三)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四)服务响应

    采购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根据询价单位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有效推进。

    二、报价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自行对询价单位就项目实施具体要求进行了解,准备报价所需的具体资料。

    (二)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其他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其中项目总价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考量条件,资质及业务能力也会一并纳入考核。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投标人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对项目标准规范制定的内容理解进行阐述。

    (三)报价方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副本放在一个包封内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2024年8月12日12:00前,密封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4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各单位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合作意向单位,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