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规定,经合议评审和市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以下组织提交评审委审议,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6、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8、浙江中环赛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9、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
10、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1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7、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8、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7天(2024年9月2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请反馈我办。联系人:易俊,联系电话:89189930,18867893688。
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