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食品抽检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24期)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4-09-30 15:36:38
  • 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奉化溪口小周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嘉佰惠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奉化区意凤菜行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方桥尚品熟食经营部销售的猪耳朵,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猪头肉,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4.xlsx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4.wps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