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及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复核申报、集中评审,拟对2022年认定为宁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知识产权学院)、浙江开放大学市场监管学院、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等4家单位予以复核评审通过,继续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对宁波市服装协会复核评审不予通过,不再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4月2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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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