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特种设备许可单位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特种设备许可单位生产行为,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2025年特种设备许可单位证后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一、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
(一)服务内容
1、证后监督检查要求对各单位资源条件、质保体系运行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及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有多个特种设备许可事项的单位,应当同时对其所有许可事项进行检查。同时,对从事电梯和简易升降机维保工作的单位进行综合量化记分工作。
检查对象为由省局实施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共计140家。其中,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06家,充装单位(仅充装)17家,气瓶(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机构16家,无损检测机构1家。
2、证后监督检查小组由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评审专家组成,组长由安全监察人员担任,第三方单位派遣不少于2名具有相关评审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检查。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二、报价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单位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9.8万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服务内容中所有项目。有意愿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单位,请按要求于2025年7月11日17:00前,将询价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邮寄或当面送至我单位。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521室。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报价基础上,组织采购组进行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磋商并签订合同。联系人:虞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