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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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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整改、促提升、谋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务实高效的作风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任务分解、进度跟踪和督促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整改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协调重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问题、逐条制定措施、逐件明确责任,形成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促落实。坚持把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贯穿整改全过程,建立定期调度、专班推进、督导通报、闭环销号工作机制,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动态管理、逐项销号。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干部队伍建设、作风能力提升等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阶段目标、持续跟踪问效;对涉及制度机制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整改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完善治理体系延伸。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整改主要进展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方面

    1.“服务发展大局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依托“三会一课”“市监讲堂”“市监业务大讲堂”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和业务研讨。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标准强市建设,推动“品质标+”集成赋能改革、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点、“出海第一课”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服务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增强。

    2.“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系统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和“十五五”规划谋划,围绕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研究。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考核任务,全面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推进。持续深化质量奖梯队培育,完善质量奖培育库,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辅导和专题培训,推动重点指标争先进位。

    3.“改革攻坚突破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统筹推进国家级试点、省级改革项目和市级改革任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修复、药品检查队伍建设、服务型执法等领域形成一批改革成果。加快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完善数据管理协同机制,提升数据归集、分析、预警和决策支撑能力。持续拓展网络经济监管平台监测范围,推动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4.“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健全风险监测、信息流转、应急处置和复盘评估闭环流程,完善全天候网络巡查机制,提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识别研判能力。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市县一体、线上线下联动的快速反应体系,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和正面引导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综合施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

    1.“运用‘品质标’提升产业竞争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完善品牌培育机制,依托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宁波精品”品牌建设。持续完善“品质标”评价模型和企业培育库,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功能,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发挥知识产权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持续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服务,推动企业提升专利布局质量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领域,加快引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3.“推动检验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围绕重点产业需求,系统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内部实验室开放共享,推动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大力培育本土优质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加快推进口岸药品检验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和民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三)关于民生服务监督管理方面

    1.“食品安全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持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改革。紧盯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阳光配送企业、生鲜总部、网络餐饮、连锁餐饮、小餐饮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规范提升行动,推动快检室标准化建设、网络餐饮社会共治、餐饮连锁企业自查机制等工作落地见效。

    2.“消费品质量监管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聚焦群众反映集中、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消费品,制定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动质量状况调查、问题清单梳理和责任分解落实。建立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电子档案,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抽查和结果运用,推动产品质量问题闭环整改。

    3.“特种设备智慧监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电梯智能监管覆盖提升,将符合条件的住宅电梯纳入物联网感知装置和电动自行车梯禁系统加装范围,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与智能监管同步实施。完善工业管道信息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及时准确报送、更新数据,提升特种设备全周期动态管理水平。

    4.“农贸市场监管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围绕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综合治理。指导属地加强市场经营状况评估,推动空置摊位盘活利用和业态优化。配合推进菜市场规划编制,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和周边生鲜门店规范治理,促进市场内外协同监管。

    (四)关于行政执法质效方面

    1.“办案时效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完善案件分流和快办机制,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依托数字化平台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期限预警,建立办案进程管理与通报机制,对疑似超期案件及时提醒、督办和反馈。对疑难复杂案件建立跨部门、跨处室协调会商机制,推动案件办理提速增效。

    2.“办案取证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强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建立典型案件研讨和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案情交流、执法点评和业务培训。将法治学习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健全案卷评查、案件审核和问题反馈机制,推动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有据、规范闭环。

    3.“罚没物品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罚没物品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仓储服务采购,完善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出入库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完善仓储面积测算和服务合同规则,提升仓储资源使用效益。

    4.“执法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要求,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动人员力量向执法一线和重点领域倾斜。探索建立后备执法人才库,通过岗位历练、业务比武、精准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执法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五)关于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治理方面

    1.“居民水电气计量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农村水电气表具监管开展查漏补缺,建立动态台账和月报机制。通过协调推进、发函提醒、行政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履行轮换和检定责任。建立检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三小’监管仍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同,动态掌握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院监管底数,推进数据库更新和数字化管理。持续推广智慧监管工具,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治理,发布合规指引和风险提示,引导行业规范经营、合规发展。

    3.“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围绕高风险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和农村食品市场,开展风险排查、抽检监测和专项治理。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健全风险会商、行刑衔接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举报奖励、保险保障、第三方检查等社会共治机制。

    4.“中小学校园食品监管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聚焦责任落实、设施设备、病媒防控、加工操作等重点环节实行全覆盖排查。对重点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重点环节监控,落实隐患发现、整改反馈、复查验收闭环管理,推动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和设施提升。

    5.“养老机构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联合民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养老机构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完成登记备案。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探索标准化管理模式,养老助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党委政治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处室牵头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研判,组织开展履责情况汇报和监督检查,推动责任链条贯通到底。

    2.“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支持配合派驻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前移、关口前置,建立重要会议事前沟通、会中提醒、会后跟踪机制,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嵌入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分析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处理,并推动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整改。

    (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存在变相发放福利问题”问题的整改

    规范考勤管理和后勤保障,完善检验项目期间食宿管理、审核流程和监督要求,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防止违规行为反弹。

    2.“存在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落实“先审批、后接待”要求,规范陪同人数、接待场所和报销审核。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对手续不全、程序不到位、超标准接待等情形严格把关。

    3.“存在违规接受吃请问题”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健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公务接待、因公外出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相关问题依规依纪处理,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完善课题调研统一管理机制,严格区分单位履职调研与外部委托课题,强化必要性评估、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加强调研课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调查研究更加务实规范。

    5.“存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优化退款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建立主动退款和考核监督机制。对历史积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核实,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程序退还群众和企业。

    (八)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等规章制度方面

    1.“采购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全面修订采购制度,重新明确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和全过程管理要求,健全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机制。加强合同要素审核、质保节点把关和履约管理,防止重复采购、超范围支出和履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招投标违反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规范采购方式审批流程,严禁应招未招、违规拆分等行为。对相关个案及时整改,补齐制度漏洞。强化重大项目立项论证和集体决策,提升项目安排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关于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金监控和银行对接,建立定期对账和执行情况核查机制。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统筹安排,推动财政资源精准投向重点任务和紧迫需求。

    2.“房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梳理,建立房产出租、闲置、租金收缴等管理台账,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推动部分房产纳入统一盘活调配,建立房产动态管理机制。

    3.“车辆保险费未及时退回”问题的整改

    完善公务车辆保险费退回流程,明确车辆处置节点与退款责任,推动相关费用按规定退回。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车辆保险采购合同模板,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4.“违规支付场地改造资金”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场地租赁和改造事项开展复盘,督促相关单位追责追款,完善项目管理、合同执行、财务审核等全链条制度,推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资金节点监督更加有力。

    (十)关于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1.“单位整体合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围绕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和岗位变化,持续推动机关职能优化和人岗相适,促进业务协同和效能提升。加强思想引领和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典型宣传、文体活动、干部关心关爱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2.“对下属单位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日常指导监督,推动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调研、谈话、集中会商等方式,指导下属单位补齐制度短板、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建立“党建+中心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攻坚、队伍建设、服务发展深度融合。推进党员先锋岗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顿和党务培训,推动基层组织生活更加规范、组织功能更加有力。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政策,规范民主推荐、资格审核、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干部选任规范有序、可溯可查。

    2.“对机关干部梯队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发挥传帮带作用,完善干部储备和培养机制,推动干部结构逐步优化,形成接续有力、梯次合理的干部队伍。

    3.“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岗位风险防控和干部成长发展为导向,稳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重点岗位历练,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和专业能力。

    (十二)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相关工作机制调整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对有关工作机制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核实,按照最新规范要求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机制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2.“执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对长期借用人员情况开展梳理,结合岗位职责实际统筹优化工作安排,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借用期限,坚决防止新增违规借用情形。

    3.“公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派车”制度,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台账登记和使用公示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推动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三、下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以整改实效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持续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用政治标准审视整改成效、用政治要求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动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三)进一步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共性短板和深层原因,持续开展制度“回头看”,对已建立的制度及时评估完善,对尚不健全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强化制度执行监督,防止制度空转、责任空挂,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防范风险、锻造队伍结合起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强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和服务实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9838;邮政信箱:浙江省宁波市和济街69号,邮政编码:31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