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海曙喜辰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海曙不合格1p-市局平台信息公示.xls
附件2:不合格项目说明.doc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