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计量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2026年宁波市级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
(一)服务内容
冷水水表、膜式燃气表、压力表、互感器等18批次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二、报价单位要求
1.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质检站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核准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5万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2.有意愿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单位,请按要求于2026年5月30日17:00前将询价资料送达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4办公室,同时提供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资质(复印件盖章)。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在报价基础上,组织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磋商并签订合同。
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