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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宣传广告投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5-10-13
  • 阅读: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宁波主场各项活动,全面宣传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甬有食安”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知晓率和科普知识普及率,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我局拟以“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为主题,于10月至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公益广告投放项目。特此委托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宣传广告投放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服务需求

    1、广告内容:“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

    2、广告形式:平面广告,静态投放。

    3、发布范围:1-8号线(除6号线)站厅灯箱广告、地铁屏蔽门贴。

    4、媒体形式:12封灯箱、地铁屏蔽门贴。

    5、发布时间:灯箱广告、及屏蔽门贴不少于4周。

    6、投放数量:灯箱广告不少于10块,地铁单侧屏蔽门贴不少于1站。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 元)。纸质报价文件(提供一正三副)需盖章并封装,并于2025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步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https://www.zjzcbidding.com/)上公布,询比采购文件等详情请前往该公司网站获取,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五、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0574-89189765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缑子末、胡霞、曹景恺、陈雷、胡智名、李晶

    联系电话:0574-87179083

    电子邮箱:tender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