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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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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是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跟踪工作进展,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以“整体市监”理念,研究谋划“十五五”期间法治建设任务。推进市场监管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打造更多具有市场监管法治元素的标志性成果。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牵头完成《宁波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草案起草等工作,积极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地方政府规章。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入实施《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构建“条例+标准+制度”三位一体的菜市场现代治理体系。

    三是优化市场监管执法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轻微违法不罚减罚制度。完成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清理。强化基层法治服务保障能力,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县级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持续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15件、行政机关合同审查1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8件。

    四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审查为核心抓手,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共审查增量文件3841份、清理存量文件6438份;对全市282件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源头防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创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行政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率先在全省构建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累计建成产业保护联盟5家,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制度性成果已达36项,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五是推进高效集成监管。优化“信用+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任务关联信用规则应用率达99.77%。试点“信用修复一件事”智能化改革,上线全省首个信用修复AI助手,推行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及信用数据多平台互认共享,实现涉企信用修复“一端申请,一次办结,全面修复”,信用修复办结时限缩短80%以上。

    六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保护。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全国首批市域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创新“1+12+N”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机制,5大国家级保护平台建设有序推进,172家品牌指导站、77家专业调解机构形成立体化维权矩阵。知识产权综合体高效运转,2025年新增“绿色石化新材料”“数字经济”2条专利预审服务领域,目前我市拥有专利预审通道4条,服务覆盖我市重点产业的比例提升至90%,覆盖广度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七是完善服务型执法机制。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出台《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型执法办案工作指南(试行)》,构建“案前精准研判、案中规范执法、案后增值服务”全链条执法服务机制,形成类案预警、触发式执法、案后回访等制度成果,切实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在守护市场秩序与助力经营主体发展之间找到最优平衡点,“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执法服务机制”入选全省系统重大改革试点项目。

    八是优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案件评查机制,开展集中评查、线上抽查等多元案卷评查方式,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与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的通报整改力度,促进案件办理和案卷制作质量提升。

    九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制定2025年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重点项目表,切实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九五”普法谋划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法。推进“普法+科普”双普融合机制,优化升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功能。持续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普法品牌,加大普法文化创作力度,选送全省系统法治宣传创新案例1个、法治动漫视频4个。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依然存在亟待破解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新经济、新业态的监管实践中面临新要求、新课题,部分领域的立法与制度供给存在空白。二是综合执法效能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长三角、甬舟等区域协作机制虽已建立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跨区域线索协同研判、证据高效互认、统一执法尺度、新业态新领域联合执法行动落地实施等方面,仍需更深层次的探索和常态化运行。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以来,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市场监管事业现代化先行提供法治支撑。

    一是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无动摇坚持党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对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法治监管改革的新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以法治提振改革创新活力,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确保全局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立足“行政执法部门”的基本定位,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宁波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运用“市监综合查一次”模式,通过计划统筹和“证码双亮”实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推广“一诺千‘斤’”信用承诺监管,强化经营主体自律。立足“综合经济部门”职能定位,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全面对标“五统一、一开放”要求,加快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则体系,统筹用好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大监管手段,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规范适用,完善轻微违法不罚减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针对性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开展法治培训,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指导。

    二是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准入准营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打响“甬市优办”服务品牌。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以创业孵化、技能培训、融资畅通、大企帮扶、数字赋能和品牌提升“六大行动”为牵引,加快落地个体经济全链服务举措。

    三是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化信用治理、智慧治理、协同治理、公平竞争治理“四项治理”,积极营造公平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发展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迭代多元化信用场景,打造“信用+”标志性成果,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和“内融+外联”。

    四是打造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推广“简案快办”模式,探索适用简易程序,推动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周期持续压缩。推进案件管辖与处理机制改革,并建立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审理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与协同格局,加强仲裁和调解机构培育,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拓展多元化纠纷快速解决渠道。

    五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的通报整改力度,促进案件办理和案卷制作质量提升。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路径,着力研究解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持续降低行政争议风险。

    六是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新模式,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培训、工作调研、座谈交流等开展说法活动,将法治思维融入渗透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