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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宁波高新区伊莱恩服饰有限公司等672家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 时间:2021-01-22 1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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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高新区伊莱恩服饰有限公司等672家企业及分支机构(详细名单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被吊销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织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分公司被吊销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项和第八条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吊销企业清单(1).docx